考生问答

考生问答首页 > 考生问答

面试对象

发布时间:2022-05-28

【咨询内容】您好,请问按“院校专业组和男、女招生计划数的1:3比例”确定面试对象是什么意思?可以举例说明一下吗?谢谢!
【回复内容】

以公安类专业招生为例,要求为: 面试对象须为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公安类、司法警察类专业的本科批线上且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,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公安类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物理、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和男、女招生计划数的1:3比例,确定面试考生名单。如填报志愿人数不足1:3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。 假设(只是假设,仅举例用,数字请忽略)您是福州考生(生源地为福州),性别为女,院校专业组为物理+政治组(即与警院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对应的组合)。假设今年我院基于上述前提的女生招生计划为5人,那么就要从福州生源且填报我院志愿(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且在福建省本科线上及政审合格)且院校专业组为物理+政治组合的女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3倍人数,即一般为排序前15人入围面试。

咨询邮箱:fjjyzsb@fjpsc.edu.cn 咨询电话:0591-83463987

版权所有: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: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招生办